發表時間: 2022-04-16
作者: 沃斯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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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,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印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,明確到2025年,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,加快補齊重點地區、重點領域短板弱項,構建集污水、垃圾、固體廢物、危險廢物、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。到2030年,基本建立系統完備、高效實用、智能綠色、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。
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目標之一:
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/日,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里,新建、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500萬立方米/日,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%以上,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率超過25%,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%。
意見的發布可以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,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推進城鎮污水治理,推動實現更高質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續、更為安全的發展,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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